一、土地的定義
(一)土地的內(nèi)涵(掌握)
土地是地球表層的特定地域,有固定的位置和一定的水平、垂直范圍;土地是由相互作用的各種自然地理要素構成的綜合體,并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兼有自然和社會經(jīng)濟雙重屬性;土地的特性是隨著時間發(fā)展變化的。
從土地管理的角度分析,土地是地球陸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巖石、水文、氣候和植被等要素組成的自然歷史綜合體,它包括人類過去和現(xiàn)在的種種活動結果。
。ǘ┎煌瑢W科對土地的定義(熟悉)
1.自然觀點
主要指土地作為地球的特定組成部分,究竟哪些部分,哪些因素屬于土地的范圍,以下四種觀點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土地即土壤,亦即地球陸地表面疏松的、有肥力的、可以生長植物的表層部分。
。2)土地即地球的純陸地部分,不包括陸地的水面。
。3)土地即陸地及其水面,亦即地球表面除海洋之外的陸地及其江河、湖泊、水庫、池塘等陸地水面。
。4)土地即地球表面,亦即地球的陸地部分和海洋部分都包括在內(nèi)。
上述四種觀點中,前兩種觀點過于狹義。除去地球表層的土壤之外,深層的巖層、水層也具有土地的基本功能,例如一棵植物的生長,不能說完全是土壤的功勞,巖層的保護、地下水的供給都是植物生長的必要條件,因此地球的深層部分也不能排除在土地的概念之外。第四種觀點則失之過寬。地球的海洋部分不具有土地的一系列功能,因此不應該包括在土地范圍之內(nèi)。第三種觀點相對確切。馬克思曾經(jīng)說過:“只要水流等等有一個所有者,是土地的附屬物,我們也把它作為土地來理解”。廣義的土地應該包括陸地中的水面。
2.經(jīng)濟學觀點
根據(jù)馬克思的說法,土地是指未經(jīng)人的協(xié)助而自然存在的一切勞動對象,作為一切活動的一般空間基礎,在農(nóng)業(yè)中是主要的生產(chǎn)資料。
3.法學觀點
中國臺灣土地法第一條解釋土地的意義,“本法所稱土地,謂水、陸及天然富源”?咸貜姆筛拍钌蠈ν恋氐亩x是:“土地不僅包括地面或土壤,而且也包括附著于土地的任何東西,不管是自然長成的,如樹、草和木,或者是人工造成的,如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它所包括的范圍向上或向下是無限度的,以致可以包括地上或地下的每樣東西”。
4.西方經(jīng)濟學觀點
英國經(jīng)濟學家馬歇爾認為:“土地的含義指的是大自然無償贈與人類的陸地、水、空氣、光和熱等物質(zhì)和力”。美國土地經(jīng)濟學家伊利認為:“經(jīng)濟學家所使用的土地這個詞,指的是自然的各種力量,或自然資源……經(jīng)濟學上的土地是側重于大自然所賦予的東西”。
澳大利亞的克里斯欽和斯圖爾特進一步指出:“土地一詞是指地表及所有它對人類生存和成就有關的重要特征”,“必須考慮土地是地表的一個立體垂直剖面,從空中環(huán)境直到地下的地質(zhì)層,并包括動植物群體及過去和現(xiàn)在與土地相聯(lián)系的人類活動”。
5.聯(lián)合國糧農(nóng)組織的定義
1972年聯(lián)合國糧農(nóng)組織(FAO)在荷蘭瓦格寧根召開了土地評價專家會議,在會議文件《土地與景觀的概念及定義》中專門給土地下的定義是:“土地包括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氣、土壤及基礎地質(zhì)、水文和植物。它還包括這一地域范圍內(nèi)過去和現(xiàn)在的人類活動的種種結果,以及動物就它們對目前和未來人類利用土地所施加的重要影響。”1976年聯(lián)合國糧農(nóng)組織發(fā)表的《土地評價綱要》則進一步指出:土地是“地表的一個區(qū)域,其特點包括該區(qū)域垂直向上和向下的生物圈的全部合理穩(wěn)定的或可預測的周期性屬性,包括大氣、土壤和下伏地質(zhì)、生物圈、植物界和動物界的屬性,以及過去和現(xiàn)在的人類活動的結果;考慮這些屬性和結果的原則是,它們對于人類對土地目前和未來利用施加重要的影響”。
6.其他觀點
有的學者認為,土地甚至包括自然資源或自然的力量,不是單純指地球表面,并且包括地面以上和地面以下一切物質(zhì)。 至此,聯(lián)合國糧農(nóng)組織對于土地的概念趨于完善,并且已經(jīng)為眾多的學者所接受。
。ㄈ┤菀谆煜膸讉概念(了解)
土地和土壤不同,土壤是土地的構成部分中諸多自然因素的一種。土地與國土也不是同一概念,國土是指一個國家主權管轄的地域空間:領土、領空、領海,是一個國家主權范圍內(nèi)的所有地域空間的總稱。土地的概念要狹窄一些,盡管土地也包括陸地上的水面即江河、湖泊、水庫、灘涂等,但海洋不包括在土地范圍之內(nèi)。并且,土地是一個學術上的概念,國土是一個政治概念,二者是在不同層面上作出的不同定義。最后還應提及土地資源與土地概念的聯(lián)系與差別。一般說來,土地資源是指目前或可預見的未來能夠產(chǎn)生價值的土地,是在一定的技術經(jīng)濟條件下,可以被人類利用的土地,它是土地的一部分。由此可見兩者之間有差別,但這種差別又是比較模糊的,土地資源的范圍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正在不斷擴大,目前國內(nèi)外都是泛用這兩個名詞,并不做出嚴格的區(qū)分。一般來說,國土、土地、土地資源的外延依次減小,國土包括土地,土地包括土地資源。
例題:下列關于土地的定義,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土地是由相互作用的各種自然地理要素構成的綜合體
B.土地兼有自然和社會經(jīng)濟雙重屬性
C.土地是地球陸地及海洋表面由地貌、土壤、巖石、水文、氣候和植被等要素組成的自然歷史綜合體,它包括人類過去和現(xiàn)在的種種活動結果
D.土地的特性是隨著時間發(fā)展變化的
答案:C
解析:土地是地球陸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巖石、水文、氣候和植被等要素組成的自然歷史綜合體,它包括人類過去和現(xiàn)在的種種活動結果。不包括“海洋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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