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預計在10月下旬,在考試之前建設工程教育網小編將持續(xù)為考生更新造價工程師考試知識點。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希望能通過這種日積月累的學習,幫助大家熟練掌握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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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知識點:利息,準備好了嗎?快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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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
1.目標:熟練掌握建設期借款利息、流動資金借款利息、臨時借款利息的計算;不同還款方式下的還款本金、利息計算;準確填寫還本付息表。
2.詳解
(1)建設期借款利息的計算
1)特點說明:均衡貸款,建設期只計息不還。
2)計息公式
建設期年貸款利息=(年初累計借款+本年新增借款÷2)×實際年貸款利率
3)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之間的換算
實際利率=(1+名義利率/年計息次數(shù))年計息次數(shù)-1
?。?)建設期借款利息的償還
常見的三種償還方式:等額本金法、等額本息法、最大能力償還法。
1)等額本金法:運營期內某幾年等額還本,利息照付:
每年應還等額的本金=建設期本利和/還款年限
某年應付利息=當年期初本利和×利率
2)等額本息法:運營期內某幾年等額還本付息:
每年應還的等額本息和=
某年應付的利息=當年期初本利和×利率
某年應還本金=當年應還本息和-當年應付利息
3)最大能力償還法
?。?)流動資金借款利息的計算
1)特點說明:一般發(fā)生在運營期的前幾年,在運營期間只計息付息不還本,運營期末回收流動資金。
2)計息公式:年利息=年流動資金貸款額×年貸款利率
?。?)臨時借款及臨時借款利息的計算
適用范圍:適合建設期利息采用等額本金償還法或等額本息償還法,不適用于最大能力償還法,因為采用最大能力償還法時不會發(fā)生借款。
臨時借款一般發(fā)生在運營期的前幾年,首先需要判斷某年是否具備償還能力,即是否需要臨時借款。如需要,再計算臨時借款額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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