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監(jiān)理師

當前位置: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設備監(jiān)理師 > 復習指導 > 正文

設備監(jiān)理師復習資料:合同管理講義1

2014-08-27 09:26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打印 | 收藏 |
字號

| |

  一、內容提要:

  本講我們主要講解了合同法律關系、代理、訴訟時效、所有權和債權及擔保制度等合同法律的基礎內容。

  二、重點、難點:

  掌握:合同法律關系構成要素;代理的概念、特征及無權代理;

  熟悉:法律關系的概念及特征;所有權的概念及其取得和消滅;擔保的概念及擔保的五種形式;

  了解:法人制度;訴訟時效;

  三、內容講解:

  第二章設備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設備工程合同法律基礎

  一、合同法律關系

 。ㄒ唬┓申P系概述

  1.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是指人們的社會關系為法律規(guī)范調整時,在當事人之間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法律關系的特征

  ①法律關系是建立在一定經(jīng)濟基礎之上的上層建筑。

 、诜申P系是以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

 、鄯申P系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社會關系。

 、芊申P系的存在,必須以相應的現(xiàn)行法律規(guī)范的存在為前提。

  3.合同法律關系

  合同法律關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規(guī)范調整的在民事流轉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

  法律關系的構成三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

  例題(單選):經(jīng)濟法律關系是由(  )三要素所構成。

  A、主體、客體、內容

  B、當事人、經(jīng)濟行為、經(jīng)濟利益

  C、法人、經(jīng)濟合同、經(jīng)濟權利

  D、經(jīng)濟管理、經(jīng)濟協(xié)作、法律責任

  答案:A

  (二)合同法律關系主體

  1.主體的概念

  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2.合同法律關系主體的分類

 。1)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有生命的人。自然人作為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與民事權利能力不同,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規(guī)定民事主體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而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根據(jù)不同年齡和精神健康狀況,可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例題(多選):對自然人具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描述正確的是( 。。

  A、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始于出生,終于死亡,是法律直接賦予的

  B、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始于出生,終于死亡,是法律直接賦予的

  C、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D、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E、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人人都具有的,而民事權利能力卻是人人生而具有

  答案:A、D、E

責任編輯:芊墨
班次推薦

4大班次+考前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經(jīng)典班次組合 專家在線答疑!

特色通關班:當期考試結束后一周關閉
特色無憂班:報名或考試當期不過,第二年免費學

4大班次+考前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智能交互課件 階段測試點評!

精品通關班:當期考試結束后一周關閉
精品無憂班:報名或考試當期不過,第二年免費學

考前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名師定期直播 一對一跟蹤教學

實驗通關班:當期考試結束后一周關閉
實驗無憂班:報名或考試當期不過,第二年免費學

考前模擬題+3套預測題+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大數(shù)據(jù)分析小灶教學 私人定制服務!

定制通關班:當期考試結束后一周關閉
定制無憂班:報名或考試當期不過,第二年免費學

以知識點為單元 十分鐘一堂課

智能交互課件 階段測試點評

報同科目輔導 享7折優(yōu)惠!

最新資訊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wǎng)部分資料為網(wǎng)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wǎng)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wǎng)站聯(lián)系,本網(wǎng)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wǎng)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lián)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