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監(jiān)理師

當前位置: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 設備監(jiān)理師 > 復習指導 > 正文

設備監(jiān)理師復習資料:無效合同

2014-08-22 16:13 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打印 | 收藏 |
字號

| |

  無效合同

  1)無效合同的概念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自始不能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無效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已經成立,這是無效合同產生的前提。如果合同不成立,則按照締約過失責任制度來處理。

 。2)合同不能產生法律約束力,即當事人不受合同條款的約束。因為合同本身就已經違法,其目的和內容與法律要求的發(fā)生根本性的沖突,因此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3)合同自始無效。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就產生了追溯力,該合同從訂立之時就不具備法律約束力,以后也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

  2)無效合同的類型

  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以下幾種情況,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之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的行為。欺詐行為具有以下構成要件:欺詐方有欺詐的故意;欺詐方實施欺詐的行為;相對人因受到欺詐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

  脅迫是指以將來發(fā)生的損害或以直接加以損害相威脅,使對方產生恐懼并因此而訂立合同。脅迫行為具有以下構成要件:脅迫人具有脅迫的故意;脅迫人實施了脅迫行為;脅迫必須是非法的;受脅迫人產生了恐懼而作出了不真實的意思表示。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惡意串通的合同是指明知合同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或者會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合同當事人還是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訂立某種合同,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者利益的損害。

  (3)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

  即采用法律允許的合同的類型,掩蓋其非法的合同目的。如簽訂贈予合同,以轉移財產等。這種行為必然導致市場經濟秩序混亂,因此是無效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法規(guī)定,第三人訂立的合同,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首先必須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否則,只能是無效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所謂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是指規(guī)范義務性要求十分明確,而且行為人必須履行,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加以變更或者違反的法律規(guī)定。

  3)合同中免責條款無效的法律規(guī)定

  免責條款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來責任的條款。

  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中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法律之所以規(guī)定以上兩種情況的免責條款無效,是因為一是這兩種行為都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和法律的譴責性;二是這兩種行為都可以構成侵權行為,即使當事人之間沒有合同關系,當事人也可以追究對方當事人的侵權行為責任,如果當事人約定這種侵權行為免責的話,等于以合同的方式剝奪了當事人的合同以外的法定權利,違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則。

責任編輯:芊墨
班次推薦

4大班次+考前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經典班次組合 專家在線答疑!

特色通關班:當期考試結束后一周關閉
特色無憂班:報名或考試當期不過,第二年免費學

4大班次+考前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智能交互課件 階段測試點評!

精品通關班:當期考試結束后一周關閉
精品無憂班:報名或考試當期不過,第二年免費學

考前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名師定期直播 一對一跟蹤教學

實驗通關班:當期考試結束后一周關閉
實驗無憂班:報名或考試當期不過,第二年免費學

考前模擬題+3套預測題+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大數(shù)據(jù)分析小灶教學 私人定制服務!

定制通關班:當期考試結束后一周關閉
定制無憂班:報名或考試當期不過,第二年免費學

以知識點為單元 十分鐘一堂課

智能交互課件 階段測試點評

報同科目輔導 享7折優(yōu)惠!

最新資訊
版權聲明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wǎng)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wǎng)部分資料為網(wǎng)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wǎng)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wǎng)站聯(lián)系,本網(wǎng)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wǎng)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lián)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