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在線客服

幫助

24小時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設工程教育網 > 資訊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關于組織開展“新中國城市雕塑建設成就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2009-02-17 13:58    【  【打印】【我要糾錯】

建辦函[2009]27號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文化廳,直轄市規(guī)劃局(委)、文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文化局,解放軍總政治部文化部:

  新中國成立以來,伴隨社會主義事業(yè)的發(fā)展,各個歷史時期都建設了一定數量反映時代精神和特征的城市雕塑,一些城市雕塑已經成為重要的城市標志和文化遺產。為展示60年來城市雕塑建設的成就,宣傳、保護優(yōu)秀的城市雕塑,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文化部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60周年之際,組織開展“新中國城市雕塑建設成就獎”評選活動。通過評選活動推動和擴大優(yōu)秀城市雕塑在國內乃至國際的影響,促進新時期城市文化的發(fā)展,提升城市軟實力。

  本次評選工作委托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具體承辦。請各地按照通知精神和有關具體要求,認真做好本地區(qū)、本部門參選的有關工作。

  附件:關于“新中國城市雕塑建設成就獎”評選工作的說明和安排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關于“新中國城市雕塑建設成就獎”評選工作的說明和安排

  一、獎項設置

  新中國城市雕塑建設成就獎

  二、主辦單位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文化部

  三、承辦單位

  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

  四、評選范圍

  新中國成立以來,城市(鎮(zhèn))內道路、廣場、綠地、居住區(qū)、風景名勝區(qū)、公共建筑及其它活動場地已建成的城市雕塑。

  五、參選條件

 。ㄒ唬┧枷雰热菹蛏,弘揚主旋律

 。ǘ┧囆g水準較高,與城市歷史、文化和環(huán)境相協(xié)調

  (三)在社會公眾中有廣泛認同和影響

  六、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2009年2月—3月):組織各地城市雕塑建設主管部門、文化部門、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藝術委員會委員、全國持《城市雕塑創(chuàng)作設計資格證書》的雕塑家,分別推薦新中國成立以來建設的優(yōu)秀城市雕塑。

  第二階段(2009年4月):組成專家組,對全部推薦項目進行評價并推選出100個候選項目。

  第三階段(2009年5月):通知有關城市,報送候選項目的詳細資料。

  第四階段(2009年6月):評審委員會在100個推選項目中,評出“新中國城市雕塑建設獎”60個、提名獎40個,并進行公示。

  第五階段(2009年7月后):評選結果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文化部。

  有關評選工作實施的具體問題,由全國城市雕塑建設指導委員會另行通知。

延伸閱讀:中國 城市雕塑 建設
收藏分享:論壇
分享到:
相關新聞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
    提升學習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擬題+1套預測試題
  • 實驗班
    3套全真模擬題+2套預測試題+考前沖關寶典
  • 定制班
    3套模擬題+3套預測題+考前沖關寶典+考前重點
  • 移動班
    以知識點為單元授課練習,
    強化重點、難點、考點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