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6 13:5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廣州2013年招標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5日-8月9日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縣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3〕38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現將有關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確認,考后成績合格提交材料辦證的方式。凡在廣州市報名參加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的人員,請登陸廣州考試信息網(http://www.gzexam.com.cn)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并經過“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xù)。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7月15日上午9時起至2013年8月9日下午17時截止。自2013年8月9日下午17時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xù)。
2.在上述時間區(qū)間內,進入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經過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相片大小應為大一寸,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 kb之間,所傳照片須與考后成績合格提交材料辦證的照片一致)等步驟完成網上報名。
3.考生請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二)網上繳費確認
1.網上支付繳費時間為:2013年7月15日上午9時起至2013年8月9日下午17時截止。自2013年8月9日下午17時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再辦理補繳費手續(xù)。
2.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xù),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
(三)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手機號碼等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要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該表要與報名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廣州市考區(qū)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交《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及學歷(學位)證、相片等相關資料。考生應對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考試方式
(一)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和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2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為主、客觀題混合,招標采購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應試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三)考點均有配備時鐘,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
(四)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是處在違紀違規(guī)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yè)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無論何時,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場設置
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收費
根據粵價〔2009〕135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五個工作日內(即2013年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期間)自行從網上下載并用A4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考試當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即“兩證”赴考,缺一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五)考試用書
考生有關考試用書征訂事宜,請登錄廣東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聯(lián)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3.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3年7月12日
附件1
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4年;
(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3年;
(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1年;
(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指在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單位和在依法設立的招標代理機構中專門從事招標工作的經歷,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3年年底。
香港、澳門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當出具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yè)工作實踐證明。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3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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