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2]83號)文件精神,現將2012年度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級別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一級注冊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題) |
90 |
54 |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
建筑設計(知識題) |
140 |
84 |
|
建筑結構 |
120 |
72 |
|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100 |
60 |
|
建筑材料與構造 |
100 |
60 |
|
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yè)務管理 |
85 |
51 |
|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
二級注冊 |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 |
100 |
60 |
建筑結構與設備 |
100 |
60 |
|
法律、法規(guī)、經濟與施工 |
100 |
60 |
|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100 |
60 |
二、領證須知:
1、考試成績已全部合格的考生,請于2012年10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地址在和平區(qū)唐山道18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彩色或黑白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清考試名稱、考生姓名、最后一科通過的考試年份及該年度的報名序號,用于制作合格證書。
2、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公休日順延到上班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補交。
3、由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fā)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人員的領證時間將在天津人事考試網(網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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