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咨詢工程師《咨詢概論》復習資料(5)
框架合同
國際通用的工程咨詢服務的采購方式有兩類:招標方式和非招標方式。在我國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以及咨詢服務的不同性質,分別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框架合同、競爭性談判、直接委托等方式,選聘咨詢單位和個人咨詢專家。
框架合同
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相結合的兩階段招標選聘咨詢機構,執(zhí)行框架合同咨詢?nèi)蝿?。以下工程咨詢服務項目可選擇框架合同選聘方式:
1. 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或幾個階段咨詢的系列項目;
2. 咨詢服務內(nèi)容和特點相同的若干項目;
3. 咨詢服務內(nèi)容和特點不同的若干短期、簡單的項目。
框架合同方式是亞洲開發(fā)銀行倡導的一種采購方式。
邀請招標
國際通用的工程咨詢服務的采購方式有兩類:招標方式和非招標方式。在我國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以及咨詢服務的不同性質,分別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框架合同、競爭性談判、直接委托等方式,選聘咨詢單位和個人咨詢專家。
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發(fā)出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zhí)囟ǖ姆ㄈ嘶蚱渌M織參加投標。同公開招標相比,邀請招標參與競爭的咨詢單位數(shù)目少、招標工作量較小、可以節(jié)約招標的時間和費用,比較適合于工作相對不太復雜,金額不大的項目。
在我國,可以采取邀請招標方式選聘咨詢單位的工程咨詢服務項目有:
1. 項目的技術性、專業(yè)性較強或者環(huán)境資源條件特殊,符合條件的潛在投資數(shù)量有限的;
2. 建設條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開招標,將影響項目實施時機的;
3. 采用公開招標,所需費用占咨詢費用比例過大的;
4.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 ·工程咨詢服務的框架合同選聘方式的第二階段,評審各保留咨詢單位提供的具體項目的技術建議書和( )建議書。
- ·亞洲開發(fā)銀行倡導的國際咨詢服務采購方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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