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15:28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項目管理機構是合同管理主體,項目管理機構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為計劃財務部,項目管理機構各業(yè)務部門是合同承辦部門。
合同的簽訂應當由當事人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當事各方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或法人公章),同時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代理人簽字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
合同變更是指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改變。
合同終止時,承辦部門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合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xù),并將資料交計劃財務部保存。
合同的糾紛處理優(yōu)先采用和解或調解方式處理,和解或調解不成的,可選擇仲裁或訴訟。選擇仲裁作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仲裁協議,明確約定仲裁事項和仲裁機構。
合同履行完畢,合同承辦部門向計劃財務部提交備案合同和合同履行的工作報告,經計劃財務部審查后,及時將所有合同檔案資料裝訂成冊,移交檔案部門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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