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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方路基施工前準備工作

2017-02-16 14:58 來源: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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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拆遷工作

征地拆遷工作是路基施工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其范圍可分為臨時設施用地(包括生活區(qū)、生產區(qū)、臨時道路用地)和路基施工設計邊線占地兩部分。施工單位進場前應提供給業(yè)主一份施工用地平地平面位置圖,說明使用用途、需拆遷建筑物的結構類型、建筑面積以及共它構造物的規(guī)格、數量。

2.測量放樣

施工恢復定線測量及施工放樣是施工準備階段的主要技術工作,承包單位根據設計圖紙、監(jiān)理工程師書面提供的各導線點坐標及水準點標高進行復測,閉合后將復測資料交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承包人應根據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的定線數據進行施工放線。按規(guī)范中規(guī)定,路基施工前,應根據設計圖、施工工藝和有關規(guī)定恢復的路線中線樁、釘出路基用地界樁、路塹坡頂、邊溝、取土坑、護坡道、棄土堆等的具體位置樁。道路中線樁直線部分每20m一個,每100m設一個永久性固定樁,曲線部分除20m設一整里程樁外,曲線的起點、終點、圓緩點、緩圓點都應設置固定樁。在中線樁施測后,進行橫斷面測量,然后根據路基橫斷面圖及實測標高進行邊樁放線。在挖方斷面的坡頂點位置上,釘挖斷面的邊樁,邊樁上應注明里程、挖深(m),左右邊樁以拼音字頭或英文字頭表示。一般在距邊樁一定距離的外方,設栓(護)樁,以備邊樁丟失后及時恢復。同時導線點、水準點應設立特殊標志,進行保護以免施工中遭到破壞。

承包人經過準確放樣后,應提供放樣數據及圖表,報監(jiān)理工程師審批。經批準后承包人才可進行清表開挖。測量精度應滿足交通部頒有關公路工程驗收標準或合同規(guī)定標準。

3.施工前的復查和試驗

路基施工前,施工人員應對路基工程范圍的地質水文情況進行詳細調查,通過取樣試驗確定其性質和范圍,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對特殊土的處理方法。對有巖石的地段要掌握巖層風化、龜裂程度,巖層的層理、節(jié)理、片理狀態(tài),對于易崩塌地帶的斷層和地質變化區(qū)段的情況尤應給予特別的重視。

土工試驗取樣一般按設計文件提供的資料每一種土類取樣不少于三組;也有按樁號取樣進行土工常規(guī)或試驗的。

《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guī)范》(JTJ033-95)規(guī)定,挖方、借土場用做填料的土應進行下列試驗項目,其試驗方法按《公路土工試驗規(guī)程》(JTJ051-93)辦理:

(1)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天然稠度和液性指數:

(2)顆粒大小分析試驗:

(3)含水量試驗:

(4)密度試驗:

(5)相對密度試驗:

(6)土的擊實試驗:

(7)土的強度試驗(CBR值);

(8)有機質含量試驗(必要時);

(9)易溶鹽含量試驗(必要時)。

4.開挖前路塹的排水設施

由于水是造成路塹各種病害的主要原因,所以不論采取何種開挖方法,均應保證開挖過程中及竣工后的有效排水。應做到:

(1)在路塹開挖前做好截水溝,土方工程施工期間應修建臨時排水溝。

(2)臨時排水設施與永久性排水設施相結合,流水不得排于農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積和沖刷。

(3)路塹施工時應注意經常維修排水溝道,保證流水暢通。滲水性土質或急流沖刷地段的排水溝應予以加固,防滲防沖。水文地質不良地段,必須嚴格搞好塹頂排水。

(4)引走一切可能影響邊坡穩(wěn)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在路塹的線路方向上保持一定的縱向坡度(單向或雙向)以利排水。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la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