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保修的工作程序
(1)在工程竣工驗收的同時,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發(fā)送機電安裝工程保修證書,保修證書的內(nèi)容主要包括:工程簡況;設備使用管理要求;保修范圍和內(nèi)容;保修期限;保修情況記錄(空白);保修說明;保修單位名稱、地址、電話、聯(lián)系人等。
(2)建設單位(用戶)要求保修時,可以用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施工單位的有關保修部門說明情況,要求派人前往檢查修理。施工單位必須盡快地派人前往檢查,并會同建設單位做出鑒定,提出修理方案,并盡快組織人力、物力進行修理。
(3)保修單位檢修完畢后,要在保修證書的“保修記錄”欄內(nèi)做好記錄,并經(jīng)建設單位驗收簽認,以表示修理工作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