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大家準備的怎么樣了?法規(guī)備考高頻考點你學會了嗎?這些知識點很重要,快和小編一起來學習吧!
建設工程保證擔保的方式和責任:
兩合同 | 四主體 |
主合同(債權債務合同)、從合同(擔保合同) | 債權人、債務人、擔保權人、擔保人 |
擔保的方式(五類):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1.保證的內涵
(1)概念: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銀行出具的稱保函,其他保證人出具的稱保證書。
【注意】債務人不能做保證人,保證人必須由第三方承擔。
2.保證合同的內容(保證人與債權人書面訂立的合同)(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范圍(5)保證的期間
3.保證方式(兩種)
一般保證 | 首先由債務人清償,清償不能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 |
連帶責任保證 | 履行期滿后,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承擔責任。 |
4.保證人的資格
不得作為保證人:
(1)機關法人(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2)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
5.保證期限
(1)可以約定保證期間(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無約定);
(2)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6.建設工程施工中常見的保證種類(四類)
種類 | 主體間關系 | 保證內容 |
施工投標保證金 | 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供 | 避免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隨意撤回投標書,或在中標后不簽訂合同,不提交履約保函 |
施工合同履約保證金 | 中標人向招標人提供 | 保證施工合同順利履行 |
工程款支付擔保 | 招標人向中標人提供 | 保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
預付款擔保 |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 | 避免承包人拿到預付款后跑路或挪用 |
【關注點】預付款擔保
預付款擔保承包人應在發(fā)包人支付預付款7天前提供預付款擔保。發(fā)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預付款后,預付款擔保額度應相應減少,但剩余的預付款擔保金額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預付款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