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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6 14:5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根據(jù)《湖南省建設廳行政審批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我站依據(jù)《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和 《關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延期換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湘建建[2007]393號)及不良行為記錄的有關規(guī)定,對新申報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的七個企業(yè)和22個申請檢測或試驗室機構資質延期的企業(yè)的有關資料,聘請專家進行了審查。現(xiàn)將審查意見和有關檢測或試驗室資質延期機構的名單予以公示(見附表)。公示期為2008年10月17日至2008年10月29日。
一、 如對審查意見有異議,申請人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提供陳述材料或補充資料,經(jīng)市(州)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并加蓋印章后統(tǒng)一報送建設廳政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示期內均可對審查意見及檢測資質延期機構違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第八條規(guī)定的,可向建設廳或省質安總站舉報。舉報內容為:1、超出資質范圍從事檢測活動的;2、轉包檢測業(yè)務的;3、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的;4、未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損失擴大的;5、偽造檢測數(shù)據(j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者鑒定結論的。舉報或反映的情況應實事求是。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應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長沙市解放中路86號 郵政編碼:410011
聯(lián)系電話:0731-2256215,4455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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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和預拌砼試驗室資質新申報審查意見匯總表
湖南省建設工程質安監(jiān)督管理總站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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