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9 16:54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規(guī)函[2007]360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廳(建委)、文物局(文化廳、局),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天津市規(guī)劃局:
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是我國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反映了不同時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經濟社會發(fā)展階段聚落形成和演變的歷史過程,真實記錄了傳統(tǒng)建筑風貌、優(yōu)秀建筑藝術、傳統(tǒng)民俗民風和原始空間形態(tài),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利用價值。
為弘揚傳統(tǒng)民族文化,促進優(yōu)秀傳統(tǒng)建筑藝術的傳承和延續(xù),建設部、國家文物局經研究決定進行第四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的申報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申報及工作程序
請各地按照建設部、國家文物局發(fā)布的《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評選辦法》(建村[2003]199號附件3)的要求組織申報。
二、上報材料要求
。ㄒ唬┲袊鴼v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申報表(見附件1)。
。ǘ┥暾垐蟾。報告除概述申報鎮(zhèn)(村)的地理位置、環(huán)境條件、村鎮(zhèn)規(guī)模、水陸交通以及社會經濟和建設等狀況外,應著重說明其歷史傳統(tǒng)建筑群及其環(huán)境的歷史年代、原貌保存情況、現狀規(guī)模、空間分布以及價值特色等情況。
。ㄈ┙浭〖壗ㄔO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或組織審查的保護規(guī)劃,包括規(guī)劃文本及位置圖、現狀圖、保護規(guī)劃圖(比例尺1/500至1/2000,視保護區(qū)面積大小及保護規(guī)劃深度的具體需要確定)。
(四)在總結前三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申報認定工作的基礎上,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對原《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基礎數據表》進行了修訂,請按新修訂的《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評價指標體系》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基礎數據表》(見附件2、3)填報。
。ㄎ澹┍Wo措施。包括對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繕、環(huán)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及具體辦法。
(六)能反映該鎮(zhèn)(村)傳統(tǒng)建筑群風貌的,并與《評價指標體系》有對應關系的照片集、多媒體光盤、電子幻燈片(Powerpoint格式)等。
電子幻燈片包括以下內容:
1.概況及歷史沿革。
2.歷史文化特色。
3.能反映該鎮(zhèn)(村)傳統(tǒng)建筑群風貌的,并與《評價指標體系》有對應關系的照片(要注明照片的名稱)。
4.保護規(guī)劃簡介。
5.保護措施簡介。
。ㄆ撸┥鲜錾陥蟛牧系碾娮庸獗P。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圖紙和照片使用jpeg格式,電子幻燈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視頻文件采用Mpeg格式。
三、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將第四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名單和申報材料,于2008年2月底前分別報建設部城鄉(xiāng)規(guī)劃司和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司。
聯 系 人:
建設部城鄉(xiāng)規(guī)劃司 衛(wèi) 琳 電話:010-58933769
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司 詹德華 電話:010-59881640
附件:1、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村)申報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文物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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