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20日,建設工程教育網特別整理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科目的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希望對考生朋友們的備考學習有所助益!
估價與評估的異同
相對于價值分析、測算和判斷活動,估價專指對價值進行評估。
房地產評估范圍更廣泛:不僅包含房地產價值或價格評估,還包含房屋工程質量評估、房屋完損狀況評估、房屋使用功能評估、房地產周圍環(huán)境評估、房地產投資風險評估、房地產貸款風險評估,甚至可以包含房地產企業(yè)資信評估、房地產制度政策評估等。
房地產估價建立在房屋工程質量、完損狀況、使用功能、周圍環(huán)境等評估的基礎上,以得出房地產價值或價格為目標或最終結論的評估,稱為房地產價值或價格評估,或簡稱房地產估價、估值。
除了房地產估價以外,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估價機構還可以從事:
(1)房地產價格和價值分配。如把房地產的總體價值在其不同部分之間進行分配。
例如:
1)房地產總體價值在土地和建筑物之間進行分配(剩余技術),把一整塊土地的價值在其上建筑物的不同單位之間進行分配(高層建筑地價分攤);
2)采用成本法測算住宅小區(qū)的平均房價,在各個樓棟、單元、樓層、朝向、戶型間分配(開發(fā)商的售價表);
3)開發(fā)區(qū)或土地一級開發(fā)片區(qū)的平均地價在開發(fā)完成后的各宗土地之間分配。
(2)價值提升評估業(yè)務(如,房屋更新改造、改變用途、增加容積率、相鄰房地產合并等)。
(3)房地產價值減損評估業(yè)務(如污染、工程質量缺陷等導致的房地產價值減損評估)。
(4)相關經濟損失評估業(yè)務(如征收房地產、房地產損害或對被損害房地產進行修復造成的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停產停業(yè)損失評估)。是由損害修復帶來的。
(5)房地產咨詢業(yè)務(如房地產市場調查分析預測、房地產項目可行性研究、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策劃、房地產項目調查評價、房地產最高最佳利用分析,房地產市場競爭力分析、房地產狀況調查評價、房地產定價、房地產購買分析、房地產資產管理等。)
這些相關業(yè)務和咨詢業(yè)務,是估價師和估價機構有能力從事并應努力開展的業(yè)務領域。
還需要指出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2016年7月2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簡稱《資產評估法》)頒布實施后,"資產評估"不僅包括財政部門管理的狹義的資產評估,還包括房地產估價等其他評估領域和評估專業(yè),并且該法第四條、第十三條和第十七條規(guī)定開展資產評估業(yè)務應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但由于投資價值等某些價值價格評估,嚴格地說并不需要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所以為了防止不應有的違法,有必要將估價與評估區(qū)分開來,可將《資產評估法》所稱的評估范圍理解為鑒證性估價,不包括咨詢性估價。
鑒證性估價(或稱為公證性估價、證據性估價)是向委托人提供的,估價報告供委托人給第三方使用,起著價值證明作用的估價,如為證券發(fā)行、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房地產抵押貸款、房屋征收補償、人民法院強制拍賣房地產提供參考依據的估價。咨詢性估價(或參考性估價)是向委托人提供的,估價報告供委托人自己使用的估價,如為委托人出售房地產確定要價、購買房地產確定出價提供參考依據的估價。自評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