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教育網 > 政策法規(guī) > 失效法規(guī) > 正文
2013-09-27 16:1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黑龍江省個體工商戶條例〉的決定》已由2012年4月12日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2年4月12日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了財經委員會《關于廢止〈黑龍江省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黑龍江省個體工商戶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